2020甘肃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公告【招15人】
为进一步优化学院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兰州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专业方向)、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所需条件,且主要以2020年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年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为主(001-011岗位)。2020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4.已录用到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1.岗位信息获取。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vu.edu.cn)查看《2020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公告》,获取《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2.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9:00至2020年6月20日17:00,电子邮件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扫描成jpg格式(大小不超过6M)。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就读学校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读学校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报到证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须将《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大小不超过50KB)、相关证书及材料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lzyrsc@lvu.edu.cn(压缩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均为“岗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示例:“001(李**)620*******”)。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中所表述的具体专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以《公告》中的具体专业为主。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根据疫情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并发放准考证。
4.面试考核。根据疫情情况,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用试讲和实践操作等形式现场进行。满分为100分,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当引进岗位的所有面试人员成绩均低于75分及以下时,可视具体情况取消本岗位引进计划。面试考核时如出现并列人员须进行加试考核,加试成绩优先者进入体检环节。
5.体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在引进人才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负担。
6.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7.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提请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认定合格者,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我市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0年6月1日。招聘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在体检、考察、认定等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3.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凡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发布,在整个引进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0931-7658821;
监督电话:0931-765218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6:30。
点击下载>>>
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doc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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