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市中医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号
《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现将临沧市中医医院2020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招聘计划岗位66名及以上,其中临床各学科博士研究生2人及以上、临床各学科硕士研究生34人及以上、临床各学科主任医师5人及以上、临床各学科副主任医师6人及以上、临床各学科主治医师10人、护理硕士2人、检验硕士1人、中药1人、感控科1人、临床岗位2人、口腔2人。
二、引进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符合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引进人员原则上为市外就业的人员和市内外未就业的人员,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医学类专业研究生及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原则在50岁以下;
(2)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科室管理经验人员,年龄原则在40岁以下;
(3)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持有规培合格证人员,年龄原则在35岁以下;
(4)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不需要参加住培的,年龄原则在30岁以下。
(二)具体岗位条件及资格
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在云南卫生人才网、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沧市中医医院等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5月15起至岗位招满即止。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报名者需提交(上传)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所持有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质、职称证书、规培合格证等原件扫描件相关材料,近期白底免冠电子版的彩色照片;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聘书、录用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等,并制作成简历发送至邮箱lcszyyrsk@126.com。
2、现场报名
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156号临沧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所持有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质、职称证书、规培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电子版的彩色照片;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聘书、录用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等。
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核发学历证和学位证、规培证时间前应聘的,可提供推荐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报名者现场填写《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核
由市中医医院负责对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市中医医院负责组建。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156号)。
(五)协议签订
以面试成绩和引进岗位数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签订《临沧市中医医院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
根据实际情况,由临沧市中医医院负责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临沧市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开展,考察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拟引进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临沧市中医医院确定,届时通知拟引进人员。体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复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将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复检、检测的拟引进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复检、检测执行回避制度,体检(复检)医生、检测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引进。
(九)公示
体检合格后,将拟引进人员情况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中医医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要求实名反映。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将拟引进人员按程序报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政策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按照引进时的资格条件,以“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补贴和住房。
(一)福利待遇
引进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按照引进时的资格条件,给予奖励补贴和住房。
1、具有在三级甲等医院 3 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 130 万元(税前)。
2、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 100 万元(税前)。
3、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人员给予奖励 70 万元(税前)。
4、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人员给予奖励 60 万元(税前)。
5、具有 3 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 50 万元(税前)。
6、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 40 万元(税前)。
7、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规培合格证人员给予奖励15 万元(税前)。
8、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给予奖励 6 万元(税前)。
(二)住房政策
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住房。
(三)考核管理
1、引进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或辞职。主动调离、辞职的,应全额一次性退还奖励资金,并按奖励金额的50%缴纳违约金。
2、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建立的引进人才考核激励评价机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全额退还奖励资金。
3、以隐瞒或虚报学历、职称等证件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人才资格及相关待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的人才奖励,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引进人员在选拔任用、职称晋升、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将医德好、业务精、工作成绩突出的医疗卫生人才选拔任用到重要岗位。积极为医疗卫生人才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人才带头作用。
报名邮箱:lcszyyrsk@126.com,
资料下载邮箱:lcszyyrsk@163.com(密码:lcszyy3064938),咨询电话:0883-3064938
联系人:余老师 13988330766,吴老师 19869487408。
监督电话:0883-2135312(市卫健委派驻纪检组)
0883-2160142 (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0883-2145879 (市卫健委机关党委)
0883-3064938 (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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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市中医医院)具体岗位条件及资格.docx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原标题: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市中医医院)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号
文章来源: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18500/18519/496372/index.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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