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季度重庆市铜梁区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35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年满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及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本次招聘范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4.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考核招聘人员须在铜梁区服务5年及以上。
6.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参加我区2017年-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且录(聘)用后未到单位报到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认真查看“招聘范围和对象”、“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重庆市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1409室)。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特别提示
1.本简章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校、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并经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需准确理解招聘简章。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于2019年12月20日前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核(规定时间未到达的视为放弃)。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进入考核面试环节,考核方式为面试答辩。考核总成绩=面试答辩成绩。
面试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试考核总分值为100分,量化计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区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和相关用人单位、专家等,按招聘岗位和专业分别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高于60%。
面试答辨分数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分数为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确定为体检人选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其他考生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当场签订《服务协议书》。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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