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行测常识判断冲刺要点梳理
准考证打印入口 | 考试科目 | 2019年十大时政热点
2020国考即将到来,各位考生也进入到了紧张的备考过程中,在备考过程中清晰的考情和复习思路对于各位考生来说无疑是的帮助。尤其是行测中常识部分的考察对于各位考生而言更加复杂和困难,今天中公教育专家就借此篇文章向大家介绍下常识部分的考情,希望在备考中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
1.法律常识
除在2018年地市级试卷的常识题目中占比达到50%外,法律题目历年占比较为持平。副省级、地市级两类试卷中法律部分的考查比重有所区别。在副省级试卷中,法律题目数量为1-3道,地市级试卷中,法律题目数量为6-10道,同年两套试卷中可见相同题目。考查形式多为综合理解性题目,各选项常涉及多个知识点的考查,难度较大,涉及范围较广,需要考生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够理解运用。考查的内容除涉及常规的五部法之外,还涉及部分非常规小法、新修订法律等。法理部分的考查重点为法律渊源、法谚的理解等,相对简单,对法谚的考查考生可从字面入手破题。宪法部分的考查重点为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2018宪法修正案及相关宪法修改的知识也需要学员重点掌握。刑法部分的考查重点是犯罪构成及犯罪排除事由、刑法分则重点罪名等。民法重在考查民事主体、物权、侵权责任、合同、知识产权等。行政法部分考查重点为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此外,新修订法律作为法治热点也是考试的重点内容。
【例题展示】
1.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
B.对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应作出行政处罚
C.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D.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1.【中公解析】:B。A选项,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者据情形严重性判处无期徒刑,故A选项说法正确。B选项,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了一项内容,将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列入量刑范围,但属于刑罚,而不是行政处罚,故B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C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微信属于在信息网络或者媒体的范畴,故D选项说法正确。因此,正确答案为B。
2.时政常识
时政常识在历年常识中考查中除2019年考察四道题外,其余年份基本维持在一道题目,但是考察知识点规律性较强,主要考察当年比较重要的一些政策会议,因此考生复习时一定要重要关注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相关内容,最最重要的是关注和学习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2020国考公共科目大纲中要求的内容,考生们一定要重视。
【例题展示】
2.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
A.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B.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C.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D.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2.【中公解析】:D。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也是新时代的重要特征。因此,正确答案为D。
以上是关于国考常识中法律和时政部分的考试特点分析以及备考重点分析,希望能够帮各位考生。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李明)
- 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江苏考区)考场分布图:南京交通技师学院
- 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江苏考区)考场分布图: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 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江苏考区)考场分布图:南京技师学院
- 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江苏考区)考场分布图: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 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江苏考区)考场分布图:南京中医药大学
- 2025国考笔试保山考区考生温馨提示
- 202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宝鸡地区考点分布
- 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江苏考区)考场分布图: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江苏考区)考场分布图: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 202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湖南考区】岳阳-岳阳市第十五中学考点分布图